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2025-11-06广州债权债务律师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间有明确约定,即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人需对主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类型的担保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共同保证等特定情况下。
此外,对于连带责任的成立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比如担保合同的有效性、担保物权的确立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是否有权拒绝履行义务?
担保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拒绝履行担保义务。这种权利主要取决于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主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债务,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或约定情形使得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得以免除,则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此外,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某些条件作为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而这些条件未被满足时,担保人也有权拒绝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及适用法律的规定。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保护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