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责任呢?
2026-06-11广州债权债务律师
担保人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责任呢?
1.在一般保证中,当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仲裁,并且已经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同时也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无需先行向债务人追偿。
3.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存在多个保证人,则各保证人间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平均分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多长时间?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为三年。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债权请求权的情况,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特定类型的债权请求权,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担保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需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形式与范围。对于担保方而言,了解并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是非常重要的。
